“儿子。”
“是吗?不过还是留到以后再细细欣赏吧。这会儿不能耽误了。大卫你坐好,我要启动了。”
我启动了渡船,周围时空在摇曳中隐去。
我的名字叫夏娲。不是圣经中的“夏娃”,只是恰好同音而已。在古闪族的神话中,亚当与夏娃是人类的始祖,不过夏娃只是亚当的附属物,是男人的肋骨变的。我的名字来自另一个古老民族关于女娲的神话。女娲用五彩石补好被撞裂的天穹,又用泥土造出男人女人。她是人类唯一的始祖。
我的名字是父亲起的。这个22世纪的启蒙师(小学教师)很聪明,巧用我家的古老姓氏,再加上一个简单的方块字,就让女儿的名字兼具东西方两个人类始祖的含意。我想,当他为名字中内禀的神秘深奥而沾沾自喜时,绝不是想让怀中囡囡跑到150万年前扮演人类始祖吧。
但这个名字一定有内在的法力,最终让我来到洪荒时代。
荒野之神,我向你致敬。此时的东非稀树草原还没刻上人类的痕迹,它的面貌完全由荒野之神来装扮。广袤的草原上长着高大的金合欢树,成水平状的树冠直插云天,犹如一抹抹绿色的轻云。地平线上立着一排大腹便便的波巴布树和扇椰子树,巨大的树冠郁郁葱葱。眼下应该是雨季,硬毛须芒草和菅草汇成连天的浓绿。数百万只红嘴奎利亚雀和燕鸥在蓝天下盘旋俯升,大笔书写着跳荡的生命旋律。角马和瞪羚撒满了草原,它们吃着草,悠闲地甩着尾巴,不在意时刻相随的死神。天边闪烁着青色的闪电,乌云从地平线上漫卷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