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英女王妙断刺杀案
1843年,伦敦发生了一起重大谋杀案,轰动了全英国,各界人士议论纷纷。这个案件的案情是这样的:一个叫麦克诺顿的英国人认为英国保守党企图迫害他,为此他曾逃到法国避过难,后来他又返回伦敦。他为了避免保守党对他的所谓迫害,决定刺杀首相皮尔。不料他把首相皮尔的秘书误为首相而开枪打死了。
开庭审判时,麦克诺顿大声喊冤,他辩解说,他要杀死首相的原因,是因为伦敦城里的保守党都在监视他,企图迫害他,为了避免迫害他才这样做的。他历数了自己逃避迫害的“悲惨”经历,说到伤心处,不禁声泪俱下……。
法庭不相信麦克诺顿的辩护,但是,又找不出具体的谋杀动机。于是认为这是一起政治谋杀案,宣判麦克诺顿死刑。
维多利亚女王却对此案产生了疑义,她想,一个首相怎么会去迫害一个普通的公民,她断定麦克诺顿是一个精神病患者,并发出评谕,免除了麦克诺顿死刑。
但此事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强烈不满,使公众大为震怒。为平息众怒,法院对公众就此事件所提出的一系列质疑做了解答,这些解答就是著名的麦克诺顿条例。该条例的基本内容是:如果被告因精神病而丧失理性,对自己的行为的性质、是非等问题认识不清时,就应该免除其法律责任。从此,麦克诺顿条例成了英美法等各国对精神病人犯罪的责任能力制定的通行标准。以后各国虽对此条例不足之处进行过修改和补充,但基本内容却没有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