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道德意味着按原则行动
一贯的利己主义的另一个特征是,一个一贯的利己主义者所遵循的规则只是一种纯粹掰手指的规则。一个一贯的利己主义者只有一个最高原则——做任何事情都必须实现他自己的目标——即提高他的利益。他没有原则,只有一个目标。如果一个人采纳了道德观点,那么一个人就应按原则行为,而不仅仅是按提高其目标的掰手指规则来行为。这就意味着他应遵守规则,而不管这样做是否有利于某人自己的目标或任何他人的目标。
康德把握了这一要点,即使只是模糊不清地。他看到,采纳道德观点意味着按原则行动。这意味着,即使这样行动是令人不快、痛苦、代价高、对某人自己亏本太大,也要遵从规则。进一步讲,康德正确地证明,既然道德行为是按原则行为(而不仅仅按掰手指的规则而行动),一个道德行为者就不应为自己的利益而破例,而且他把这解释为道德原则是绝对不可更改而又毫无例外的。因此他断定,如果“你不应杀人”表明了一个道德规则,那么,任何一个可恰当地描述为杀了某人的行为,在道德上都必定被说成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