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为镜
康熙皇帝从治理国家的需要出发,重视经书,尤其重视历史。他从广义上理解,认为《尚书》《春秋》等经传即是史书,因此,《四书》尚未学完,便主动提议将《通鉴》与之参讲。后经儒臣议复,认为司马光的《资治通鉴》过于详备,而朱熹所辑《通鉴纲目》,系从《资治通鉴》中提纲分目,摘编而成,“尤得要领”,乃决定从《通鉴纲目》中“择切要事实进讲”。康熙皇帝听讲之后,颇有收获,但兴犹未尽。于是自康熙二十四
年(1685)三月起,将《资治通鉴》《资治通鉴纲目》《纲目大全》三书,详细通读,“以朱笔亲加点定”“不但错误者悉加改正,即缺失者亦皆增补”。至次年年底,批注达一百零七则,后由翰林院编修励杜讷奏请,经礼
部、翰林院议复,决定交起居注馆记注,以备将来增入史书。康熙皇帝的这些研读心得,先在满文《通鉴纲目》中得到充分的反映。大约从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底或次年年初开始,康熙皇帝决定在内廷设局,翻译《通鉴纲目》,并亲自校阅、注疏翻译文稿,三年如一日,极为勤奋认真。他在康熙三十三年三月初二所撰《序文》中写道:“朕躬亲裁定,为之疏解,务期晓畅无遗,归于至当而后止。立有程课,自元旦以至岁除,未尝有一日之间,即巡幸所至,亦必以卷帙自随。迄今三年有余,全集告俟,将镘梓颁行。……凡我臣工,其各殚心观靡,以体朕黾勉法古之意。”至康熙四十六年(1707),诸臣辑成《御批通鉴纲目》五十九卷、《通鉴纲目前编》十八卷、《外记》一卷、《通鉴纲目续编》二十七卷。其中有未得要领之处,康熙又“亲御丹毫,详加论定”。康熙五十一年(1712),又钦定《历代纪事年表》一百卷,上起唐尧,下迄元末,仿《史记·年表》《通鉴·目录》之体,编年系月,条列其大事,经纬交贯,始末兼该,足为读史之纲目。